青年劳动权益得到基本保障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1-0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(记者 李亚杰)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《中国青年权益状况报告》。报告称,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青年的劳动权益从6大方面得到实现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俊彦表示,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青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,就业技能和就业起点稳步提高,就业与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,青年的劳动权得到基本保障。

  报告认为,这6大方面分别为:

  青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,就业起点稳步提高。2006年底,全国16―34岁劳动适龄青年36246.45万,占总人口的27.57%。

  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新型劳动关系初步形成。自劳动法施行以来,有关公民劳动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。截至2008年1月底,正在执行的相关法律政策多达1011项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的调查显示,在受访的3012名在业青年中,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达到68.1%。

  青年职业技能稳步提高,职业资格得到社会认可。截至2008年1月,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已经涵盖了805个工种和岗位,许多岗位规定了职业准入资格。

  创业促进就业初见成效,青年创业得到更多扶持。

  城镇失业青年得到重点帮扶,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引起各方关注。

  维权工作力度逐步加强,青年劳动权得到基本保障。截至2007年底,全国多数省份基本解决了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,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。

上一篇:城乡牵手增进友谊     下一篇:【每日传真】